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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股达5%时未及时披露,步长制药股东苏州联胜及一致行动人被警示

时间:2024-06-13 23:11:25 来源:证券之星 阅读量:4905 阅读量:19721   

持股达5%时未及时披露,步长制药股东苏州联胜及一致行动人被警示)

6月13日,上交所发布公告称,因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,决定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、刘少鸾、杨伟予以监管警示。

公告显示,截至2月2日,苏州联胜、刘少鸾、杨伟合计持有步长制药55315127股股份,占公司总股本的4.99%。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。2月5日,刘少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80000股股份。增持后,三者合计持股数量达到55395127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5%。3月7日,步长制药披露上述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。

上交所指出,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及投资者预期。步长制药股东苏州联胜、刘少鸾、杨伟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%时,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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